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目前美国,多年来这一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商品类型也日趋丰富,证券化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然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进而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不能不对资产证券化进行深思。和发达国家相比,国内资产证券化起步比较晚,从1992年海南三亚开发建设总公司开始房产证券化起,直到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才以信贷资产为支持,发行了第一期资产证券化商品。因为进步时间短,现在国内这一市场还非常不成熟,怎么样理解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和风险以便在将来进步中合理运用这一金融工具,是亟待考虑的问题。
1、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从国内商业银行进步资产证券化的经历及近况剖析,现在国内商业银行试行资产证券化主要存在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主要集中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不好的资产证券化。入池资产的选择范围较小,品种单一,是较简单的资产证券化商品。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MBS商品多样,种类繁复,既有简单易行的抵押过手证券,又有表现形式多元化的担保抵押证券,还有进步成熟的剥离式担保证券。
(一)市场法律障碍较多
国内现在还没打造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专门的法律,大多数法规都是临时性的,法规颁布级别不高。而要妥善解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问题又是能否成功证券化的重点,证券化资产的合法性、盈利性和流动性,投资者的封控都需要强大的立法作为保证。第二《公司法》、《证券法》对发行债券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定,但现在的SPV非常难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缺少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意识
尽管资产证券化能够帮助商业银行解决贷款期限错配风险并充实资本金,但仍然会增加银行经营的系统性风险。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要紧的金融革新,本身就具备虚拟性、杠杆性、复杂性、连锁性与系统性等特征,但其“双刃剑”有哪些用途会使银行风险管理的困难程度加强。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刚刚走上起步阶段,商业银行现在关注的重点主要放在了怎么样借助该革新工具转移信用风险上,忽略了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基础十分薄弱,缺少监管经验和有关法律、会计规范保障等现实状况。
(三)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
资产证券化涉及到多家里介服务机构,其中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中介机构。然而,在国内资信评估业还是新兴行业,信用评级规范不健全,证券评级业整体运作不规范,没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很难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甚至可能为了推行证券化肆意美化资产,随便提升其信用级别。资产评估和资信评估业还远难以满足资产证券化对它们的需要,势必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同意程度,从而在一定量上影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2、对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一)加大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
风险与盈利是共存的,再二者的博弈中,商业银行为自己进步就需要需要一个针对自己来讲风险相对较小而盈利相对丰厚的交点,这是一个复杂艰难的选择。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不只包含其作为发起人的风险也包含现代金融环境中作为投资银行的风险。国内应强化资产证券化活动的系统性监管:要从基础资产的产生到资产池的评估,再到证券的发行和买卖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现在,国内银行、证券和保险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行驶监管职能,不利于对资产证券化活动进行系统性、全过程监管。银、证、保三家机构应打造协调和对话规范,按期、不按期地就监管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对策,使资产证券化活动各环节的监管到我,防范风险于未然。
(二)加大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及监管
拟定与之合适套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资产证券化得以健康进步的重中之重。政府应当依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需要及金融市场进步的特征颁布一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并对现有些与推行资产证券化有障碍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健全。还应该改革税法,对不好的资产证券化予以税收打折,豁免特殊目的公司和信托机构缴纳实体所得税,防止对投资者、发起人和特殊目的实体的双重征税,对于发起人在不好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因打折销售而产生的损失应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为以后拓展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打造和健全信用评级规范
只有健全信用评级规范及其运作,才能使资产证券化顺利进行,减少证券化本钱。规范金融中介机构的运作势在必行。对于现在国内的一些金融中介机构,政府应当颁布相应的规章规范进行规范,杜绝信用评级工作中弄虚作假、乱收费等道德风险的发生同时,可以考虑设立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服务的机构,或选择国际上运作规范的具备较高资质和声誉水平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到国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来,以打造一个客观、独立、公正、透明的信用评级体系。